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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
真诚服务 诚信纳税
——记市利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
江门市利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严格按照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》等法律法规,根据业务特点,详细制定了科目核算方式、核算内容,正确核算公司经营,及时、准确地申报纳税,确保依法诚信纳税。
该公司把依法诚信纳税作为树立企业形象、培育企业文化、谋求企业发展的“点金石”。一方面经常召集管理人员、财务人员和职工进行税法学习和培训,教育全体员工“饮水思源不忘本、诚信纳税为国家”;另一方面,在纳税上实行约法三章:一是财务人员必须按照税法规定按时如实申报纳税。二是资金使用上坚持缴纳税款优先,企业使用资金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的规定,特批财务部门缴纳税款可以不需办理审批手续而直接缴纳。三是建立纳税责任追究制,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财务负责人、主办会计为直接责任人,并由集团总部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审核,凡在会计账本、凭证、报表出现弄虚作假、偷骗税款以及因偷、骗税被税务机关查处的,一律免职和解聘,并连带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。
这些措施的实施,使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,实现税利不断增长。2005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1258万元,上缴各项税费242万元。(江讯) |